2021年4月,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,通海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,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,主要涉及杞麓湖柔性围隔、水质提升和补水管道向湖心延伸3个项目。云南省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后发现,有29名专家参与了这些弄虚作假项目,他们都拿了数额不等的评审费、专家咨询费,出具了“同意”“原则同意”等意见,无一人给出“不予通过”意见或选择退出。
据了解,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%以上,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“回头看”时就严肃指出过这一问题。但2020年,通海县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仍由2018年的34.5万亩逐年增加至35.3万亩,杞麓湖的水质恶化趋势明显、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任务。因此通海县紧急上马水质提升工程,于2020年3月至12月间,投资4.85亿元,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,累计日处理能力33.1万立方米,期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。
水质提升站主要是从杞麓湖取水,经臭氧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,而不是对环湖截污工程截流的污水进行治理。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,就在与3号水质提升站一路之隔的截污沟内,污水COD浓度高达79毫克/升,比杞麓湖平均COD浓度高出近30毫克/升。这种放着入湖污水不治理,而对局部湖水水质进行简单治理的做法,对于1.45亿库容的杞麓湖达不到有效治污的目的。
此外,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,投资2650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,从大龙潭引水入湖;通海县假借增强水动力、增加水循环之名,投资2093万元,建设了5条长1.5-4.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,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,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,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。其中,生态补水工程、1号水质提升站、4号水质提升站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出口,均位于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周边700米左右。玉溪市还投资2300万元,用PVC双面涂层防水布,在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成内外两圈U字型柔性围隔工程,共计长约8公里、深约4-8米,内圈距监测点最近222米,外圈距监测点最近697米,从而在监测点周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水域,以达到防止好水流出去、差水流进来的目的。
通过上述人为干扰措施实施以后,2020年第四季度,杞麓湖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位COD平均浓度由第三季度的52毫克/升骤降至40.3毫克/升,造成杞麓湖水质改善的假象。
云南省纪委的通报里面,对专家的画像还是比较准的:这29人中,有些专家在参与项目论证、评审的时候,发现了问题,提出了反对意见,但最后出于自身利益、科研、人情等方面考虑,还是签下了“同意”意见;有些专家出于走过场、拿“出场费”心态,频繁参与相关项目评审会,却不关心项目的具体内容;有个别专家扮演“科研掮客”角色,在当地党委政府、项目承接方、技术专家之间牵线搭桥,一手拿施工方的好处,一手笼络专家参加各种项目评审会;有一些专家竟然没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背景,只是临时凑数、救场的。
这29名专家分别来自云南大学、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、玉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、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、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、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、玉溪市水利局、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、云南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、云南农业大学、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、昆明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、昆明理工大学、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、云南师范大学、玉溪市环境监测站、通海县水利局、通海县农业农村局、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等。